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
来源:丝路印象
2024-10-31 05:34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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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新加坡,外国公司设立子公司需满足一系列条件。首先,公司名称必须唯一且获得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(ACRA)的批准。其次,公司必须至少拥有一名本地董事(新加坡公民、永久居民或持有就业准证者),以及至少一名股东,可以是任何国籍的个人或法人。此外,还需在成立后六个月内指定一名合格的公司秘书,该秘书必须是居住在新加坡的自然人,不能同时担任公司的唯一董事或股东。
注册资本方面,私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仅为1新元,但通常建议设定更高的资本以支持运营。公司还需提供一个本地注册地址,不能是邮政信箱地址。若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特定行业(如金融服务、教育等),则需额外申请相关执照或许可证。
最后,外国公司在设立新加坡子公司时,还需遵守当地的税务法规,包括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以及可能适用的双重税收协定等。通过满足这些条件,外国公司可以在新加坡成功设立子公司,享受其作为亚洲金融中心和商业枢纽所带来的诸多便利和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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