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火电战略分析及市场需求解讲
新加坡作为亚洲第一个解除管制的电力市场,其电力市场体制经历了从垄断到市场化的转变。1995年,新加坡开始电力工业改革,1998年建立了电力供应批发市场。2003年,新加坡国家电力市场(NEMS)正式运行,由现货市场和零售市场组成。EMA作为监管机构,负责市场监管,确保电力市场的可靠、经济和高效运作。PSO则负责电网调度,优化市场用户的运行调度。EMC负责筹建和运营新的批发市场,每30分钟进行一次现场竞价。
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,新加坡零售市场也逐步放开,用户参与的限制条件从2001年的用电功率高于2000kW,逐渐放宽至2015年的月用电量大于2000kWh,使得更多的商业用户能够参与零售市场。2018年,新加坡实施“开放电力市场(OEM)”政策,允许一般家庭和商业用户自由选择零售商,电力市场开启了全电量零售业务。目前,新加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发电和零售电力市场,并引入了每30分钟进行一次现场竞价的批发电力市场,监管框架也日益完善。
在现货市场需求响应机制方面,新加坡电力市场允许电力用户通过两种方式参与:一是作为可中断负荷参与备用市场;二是提交负荷削减报价,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。需求响应机制旨在缓解电力系统供需矛盾、提高资源利用率。2016年,EMC正式开始运行现货市场需求响应机制,允许零售商和负荷削减容量在0.1MW以上的竞争性用户在现货市场中提交需求响应报价,并根据出清和调用结果获得相应的激励补偿。若实时响应结果与出清结果偏差较大,需求响应用户还将面临相应的惩罚。
新加坡的需求响应机制具有四个明显特点:一是存在较高的激励补偿机制;二是需求响应报价存在较高的报价下限;三是存在严格的惩罚机制;四是需求响应用户的基准负荷由用户自行申报。这些特点促使用户真实申报负荷需求,规避投机行为。
从电源结构来看,新加坡以火力发电为主,燃气发电占绝对主导地位,且占比逐年增加。截至2018年底,新加坡发电总量为52904.8GWh,其中燃气发电占95.4%,燃油发电占0.6%,燃煤发电占1.3%,其他能源发电占2.8%。总装机容量为13614.4MW,全年总用电量为50448.9GWh。工业用电占42.5%,商业服务类用电占36.8%,交通运输类用电占5.8%,居民用电占14.3%,其他用电占0.5%。
综上所述,新加坡电力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和需求响应机制,成功实现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,提高了电力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和经济性。同时,新加坡的电力供应以燃气发电为主,未来可能会继续加强清洁能源的比例,以实现更加可持续的发展。